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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验收结题的通知

2023年04月18日 11:11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原文网址:http://kj.gdmde.net/help/notice_1.html),现拟组织2023年度项目验收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广东医科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的2021年立项并于今年6月到期结题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如项目已按计划完成,项目负责人须申请结题验收,若项目未完成可在系统申请延期一年

2. 广东医科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的2020年立项申请延期的项目,以2019年(含)之前立项未提交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申请验收结题。  

二、结题验收申请报送

(一)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验收。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验收书,并按照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除验收意见表外的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保存后生成 PDF 文档。

(三)项目负责人打印 PDF 文档,连同验收所需的佐证材料(包括论文、论著章节、成果、专利或科技奖励等),一式五份经二级单位提交至科技处。由学校按统一验收后,形成项目验收结题意见,并将验收意见表(原件)经二级单位反馈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收到验收意见表(原件)后,登录管理系统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及扫描上传验收意见表,保存并提交至科技处审核。

(四)请项目负责人将验收申请材料PDF文档、佐证材料、汇总表等)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五份)2023530日前交二级单位汇总,(文件名备注为:项目名称+姓名),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连同汇总表(盖章)于202365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dmukjc@gdmu.edu.cn(文件名备注为:2023省医学科研基金验收+二级单位),纸质版材料交至东莞校区科技处404办公室。

、联系方式

1.东莞校区:王红蕾  0769- 22890727

2.湛江校区:蔡卓君  0759-2388352

 

 

 

科技处

2023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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