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社科规划课题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社科科研水平,为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贡献社科智慧。
二、研究方向
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围绕高水平打造“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对策研究和潮州文化研究,为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出谋献策,推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潮州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供申报人参考,课题指南为方向性意见,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具体条目选题,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定具体题目。
三、课题设置
(一)课题申报类别
接受申报的课题类别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共建课题。共建课题由韩山书院拟定若干选题组织申报。
(二)最终成果形式
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调 研报告)3类。自立项之日起,专著一般要求2—3年内完成,系列论文2年内完成,研究报告(调研报告)1年内完成。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全文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专著要求CIP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 ISBN 书号。
(三)课题立项及资助额度
1.重点课题1-3个,每个不超过5万元,以专著为主要形式;
2.一般课题分立项资助和自筹资金两类。立项资助的一般课题不超过15个,每个不超过2万元;
3.自筹资金的一般课题不超过20个;
4.共建课题1-3个,由韩山书院筹划资助额度。
四、申报要求
( 一 )课题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1.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课题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者需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同时不能以正在承担的国家、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个课题。
3.申请人在课题申报设计上要力求立题新颖,紧贴潮州实际,突出实践应用价值,能够为党委、政府提供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参考。
(二)申报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承诺严守意识形态管理要求,保证不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弄虚作假等违反科研诚信的情况。
(三)立项项目按照《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提交至所在校区科技处,电子版请以单位名义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如“马克思主义学院+潮州市社科规划项目”,每份申报书命名为“张三+课题名称+类型”;
2.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五、联系方式
工作责任人:李宝红,联系电话:22896208
工作联系人:
湛江校区:蔡卓君 0759-2388352
东莞校区:胡良平 13925773599
电子邮箱:kjcsheke@gdmu.edu.cn
附件:1.潮州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指南
2.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书
3.名词解释
4.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5.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