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工作职能 |
科学技术部负责全校的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科研成果、智库、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管理、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各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学科建设的经费审核、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申报、审核及评估(绩效考核),负责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项目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对获批科研项目进行检查与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发挥监督与保障作用。 4.负责全校各类知识产权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果划分密级,并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5.负责各种科技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科技工作量的计算,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6.组织科技成果发布会,宣传学校科技成果,报道科技工作动态。 7.负责对外科技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产、学、研相结合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履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程序及评估备案手续。 9.统筹、管理全校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学校有关学术团体的组建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研究所的管理工作。 10.统筹全校科研评估、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科研伦理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 11.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统筹学校学科发展的制度与方案设计,协调督办学科总体规划及分规划的实施。 12.统筹学校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 13.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与考核等管理工作,协调学科和学术团队的组建、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14.负责学科建设的经费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15.统筹学校教育发展类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育发展类归口管理部门(如教务部)遴选项目入库,提出立项及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督导或清理项目执行,统筹绩效管理等工作。 1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科技活动的项目立项、管理、成果认定及评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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