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东莞市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助力社会民生科技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8万元/项。
(二)面上项目。不设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在莞高校等,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支持领域
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现代种植业和精准农业、绿色低碳、现代工程技术等社会民生领域。
(三)申报指标
限项申报,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1.重点项目
按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1:50比例组织推荐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10项。
2.面上项目
按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100比例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8项。
(四)项目负责人
1.要求为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申请重点项目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申请面上项目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包括科技特派员等)。
3.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不能同时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五)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拨付方式
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性经费拨付方式。
(七)申报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申报前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组成员职称证明材料;
4.项目查新报告;
5.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
6.合作协议(如有参与单位,可参考附件4);
7.其他相关材料。
(八)最低成果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至少完成下列任意一条或以上):
a.申请相关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b.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c.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2.申请面上项目的,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项。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报并提交(首次申报需注册新账号,将姓名、电话、身份证号、邮箱命名为“东莞科技业务账号开通”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dmukjc@gdmu.edu.cn),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由所在单位项目管理员、所属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查(如对系统使用有疑问,可拨打业务管理系统页面的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校内评审
1.2023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科技项目为限项项目,若申报数量超过推荐数量,学校将委托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办公网上公示。
2.校内评审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后,生成PDF文件,于2023年5月8日前将申报书PDF文件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二级单位(文件名备注为:2023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科技项目+项目类别+姓名),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连同汇总表(盖章签字)于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dmukjc@gdmu.edu.cn(文件名备注为:2022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科技项目+二级单位),汇总表(盖章签字)纸质版交至东莞校区科技处404办公室。因项目限项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填报,并及时报二级学院,逾期不再接收申报,不接受个人提交汇总表,以免漏项。
(三)其他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于于5月15日下午16:00前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需要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将申报书PDF文件及《医学伦理审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dmukjc@gdmu.edu.cn,文件名标注为“**单位+2023年东莞社发项目医学伦理审查汇总”,纸质版报送科技处404办公室。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伦理学办公室。
2.请需要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学校实验动物中心网站按相关通知(网址:http://sydwzx.in.gdmu.edu.cn/info/1004/1332.htm)要求报送相应材料,电子版文档于5月15日上午10:00前由二级单位统一发送指定邮箱(sydw230-bg@gdmu.edu.cn)。
3.根据市局要求,项目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科研活动,需向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申请行政审批。
4. 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校本部项目于月20日上午10:00前联系学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联系电话0759-2388240)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其中技术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达到的关键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累计产生的产值、销售收入等;项目成果应明确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对于填报的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二)社发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英文:Dongg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ocial Development Program)(项目编号)”资助或作有关说明。
(三)进一步压实承担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主体责任。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形式审查工作(承担单位可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承担单位第一次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市科技局退回修改并注明退回原因;承担单位第二次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仍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直接点击不同意申报,不再退回修改。
(五)项目负责人须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年度将重点加强科研诚信有关事项的审核,其中以重复申报项目为重点监测点,请各位申报人谨慎自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查,如确认为重复申报,将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五、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王红蕾 0769-22890727
湛江校区:蔡卓君0759-2388352
科技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