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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6年01月26日 11:14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以下简称《通告》,网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申请规定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按照本通知中各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一、 集中受理期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节点:我校2025年国家基金集中受理期项目正式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16:00,此后不再受理申请书以及任何有关申请书修改的相关事宜!另,请二级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表按时更新台账并报送科学技术部(附件6)。

2.形式审查要求: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2月28前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单位申报函(含清单(附件5,学院领导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及本单位申请书电子版需为系统提交正式版,草稿版申请书将不予进行形式审查)统一报送学校科技部进行审查,过期将不予受理。纸质版交两校区科技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科学技术部邮箱gdmukjc@gdm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二级单位+2026年国自然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附件(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及注释说明),以下简称《自查表》附件2),《自查表》须由申请人逐一核对并打钩,亲笔签字完成后递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管老师,由二级单位报送科学技术部。

注意:不在汇总表清单内的申请书将视为无效申报,科研院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金发财〔2026〕3号)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2026年度基金委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对申请书撰写提纲结构进行固定,减少因申请书结构不完整而导致不予受理情况的发生。因此申请人在填写申请时,请务必下载2026最新版本,不要直接使用之前版本,不使用2026最新版本将直接列入形式审查不通过

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责任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二级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对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预算制项目实行预算制预算制项目申请人请研读附件《预算表编制说明2026版》,结合项目批准资助额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单独核定。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部分项目类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在聘(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6.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7.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限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选择申请代码时,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 位数字)。其中,生命科学部规定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 类)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代码1请选择至二级申请代码,凡是只选择到学科一级申请代码的,一律不予受理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9.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

 10.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11.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12.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1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4.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 2027年 1 月 1 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 12月31日。大部分项目的研究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

1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涉及相关附件办理注意事项

1.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的要求,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均须在开展研究前进行伦理审查。对于需要申请医学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的同时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

生命科学部特别要求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研究的项目申请,需分别提供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审核证明。境外机构或者个人与国内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相关的研究项目,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审核证明。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研究项目,请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程序。涉及伦理相关的项目获批准后如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须按以上要求重新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

医学伦理申请具体要求:请需要进行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申请人(校本部)填写《广东医科大学医学伦理预审查材料》(附件8)并附上项目申报书(完整版),通过学校网办大厅—科研管理系统—项目审查模块申请医学伦理审查(预审查),于2月20日上午10:00前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受理,联系电话0769-22896211(曾老师)。请项目申请人确保汇总表项目名称与申报书名称一致,请各二级单位认真核对。

其他直属、非直属附院或临床医学院申报的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可在所在单位伦理审查机构自行申请医学伦理审查。

2.动物伦理:如涉及动物实验,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须申请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请需要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申请人根据学校实验动物中心网站按相关通知要求办理。(https://sydwzx.gdmu.edu.cn/info/1004/1308.htm)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发二级单位汇总。由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发动物中心办理。动物伦理批件的项目标题须与系统中的一致。

3.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须在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具体要求: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资料,包括《病原微生物研究项目备案及申请书》《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申报书(包含正文)及汇总表(附件9)于2月20日上午10:00前发送材料至邮箱52890254@qq.com并联系学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联系电话0759-2388240)备案。学校再依据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证明材料出具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附件上传。纸质版生物安全承诺书的项目标题须与信息系统中的一致。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见附件10)相关规定。

提醒:生命科学部项目如涉及动物实验,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须申请实验动物伦理审查。

5.非全职受聘于我校(含校本部、直属附院、非直属附院及临床医学院)的人员,须提供与依托单位(广东医科大学)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上传及报送。

6.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上传及报送。申请书签章页相应签名栏内手写注明为“见附件知情同意书”。

7.如申请人非我校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及非直属临床医学院人员确需申请项目请务必特别说明,经科学技术部同意并签订依托我校申报的相关依托申报协议书及单位同意函附件4)后方可依托我校申请项目注意:每人一份协议

具体要求:依托申报协议书签订截止申请时间为2月9日下午4时,请相关医院科管人员联系科学技术部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协议书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gdmukjc@gdmu.edu.cn,文件命名为:2026年国自然依托申报协议书及单位同意函

8.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请通过“网办大厅-合同运营监管平台-联合申请”提交协议并完成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或截图审核凭证提交湛江校区科技部确认后前往湛江校办盖章,双方盖章后的协议交一份到科学技术部存档(附属医院可通过医院科研部进行线上申请)。东莞校区老师需统一办理合同盖章的请于3月4日14:00-17:00将线上审核凭证与合同材料交至行政楼404室,逾期需自行办理。

9.如申请人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无博士学位,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出具2份推荐函并上传),推荐专家和博士生导师不得为项目组成员,且不能重复。请注意推荐函内容准确,日期为2026年,其他年份基金委定义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0.如申请人为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人员,须提供《导师同意函》方能申请部分类型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非在职人员(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尚未获得学位)及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申请人账号及信息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注意本年度申请书格式变化,请下载最新版申请书。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在线申请;无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创建账号;遗忘密码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发送系统登录邮件修改密码。

2.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各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所在二级单位信息(注意:请使用2026年度个人简历,请勿使用往年生成的版本)

五、限项申请规定(详见《指南》)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特殊项目除外,详见指南。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4.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或正在承担合计限2项(具体类型参考基金委2026年指南),2019年(含)以前获批项目不计入。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1项,参与申请和正在参与承担项目数合计限2项(“1+2”模式),2022 年(含)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023年(含)以后申请和参与的项目计入。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5.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 1 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6.本年度科学基金申报政策有不少变化,其他限项要求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

六、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改革举措

1.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2.交叉科学部新增科学工具领域(T05)受理代码,在交叉科学部受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类)中为科学工具领域单设赛道,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先进科学工具研制能力的专业人才。此外,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完善对科学工具研制的资助渠道。

3.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对于以上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重点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5.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6.以面上、青C项目为切入点,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推动申请书“瘦身提质”。在申请书“填报说明”处增加: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撰写申请书,是学术思维与表达能力的体现。申请书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页以内,鼓励简洁表达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部:东莞校区 曾施健0769-22896211王红蕾  0769-22890727 13247309828;湛江校区 吴娟莉  0759-2388523 。

2.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详见指南附录,关于申报信息系统出现的技术故障或问题,请致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系统服务热线:010-62317474,或发送邮件至系统支持邮箱:support@nsfc.gov.cn。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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