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25年度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统一安排,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请二级单位按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进行填报。为顺利完成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
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可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需要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信息,请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做好报告的审核和材料汇总工作(《结题报告》提交清单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段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按照《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附件2)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请二级单位于2026年1月30日前提交本单位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截止时间自行确定。
(一)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
1.以下情况不得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1)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
(2)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
(3)未标注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
(4)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
(5)认真填写“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数据应与“研究成果目录”中一致,不得漏填;
(6)请按要求将取得的成果在附件中上传,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等。
(二)项目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填写及审核
1.项目资金决算表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5年)》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5年)》(附件3、4)要求进行编制,决算支出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应付未付应算作结余,请保持账实相符。
(1)校本部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财务系统自行查询项目支出情况,填写好项目经费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建议直接系统填报项目经费决算表,生成PDF后导出打印后到财务审核并盖章确认。
(2)校外单位/医院项目负责人:经费决算表应由所在单位/医院/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在经费决算表上盖章确认,否则,我校财务部门不予确认。
(3)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含转入项目),需提供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并交财务部门审核;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盖章的经费决算表(保存为PDF文件,命名为“经费决算表”)上传到附件中,请勿上传到决算说明书处;
(5)涉及经费预算调整的项目,需将预算调整相关材料(合并为一个PDF,统一命名为“经费预算调整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三)结题报告提交及审核
(1)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本单位的结题报告,如填写有问题,请及时退回并通知修改。
(2)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提交状态,如出现“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并提交。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基金委准予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组继续使用2年,结余资金(含间接费用)仅可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不得再用于绩效支出。请负责人留意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合理安排支出。
2、结题项目直至项目结题结论公布应暂停经费使用。本年度填报说明明确指出: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3、《结题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导出最终版PDF文件并打印签字,一式两份(打印要求: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版本号在封面的右下角),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 曾施健,王红蕾076922896211,吴娟莉 07592388523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