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职称申报人:
为了更好地为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便利,完成职称申报材料鉴定工作,经与人力资源部协商,职称申报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相关内容的鉴定、审核及盖章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成果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职称申报人将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相关材料(下称职称科研材料)送交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成果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应严格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确认,并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材料审核表》(见附件1)报送至科学技术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二级单位成果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在审核时,应严格核对职称申报人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中标文件及该项目的申报书或合同书或结题书与职称申报人提供的职称科研材料复印件中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特别是要认真核对项目组成员信息的完全一致性。审核意见统一书写“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和盖二级单位公章确认(每一页均须签名和盖二级单位公章)。二级单位的鉴定意见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若申报人的中标科研项目为在外单位申报的项目,除须提供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鉴定意见外,还需提供该科研项目所在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科学技术部审核
为方便两校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科研部分)审核,科学技术部将分别在两校区审核、盖章,具体事宜如下:
两校区科学技术部集中审核盖章时间及地点:
(一)5月13~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40)
湛江校区综合楼21楼科学技术部 廖老师 吴娟莉 蔡卓君2388523
(二)5月15~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40)
东莞校区行政楼405室 胡良平 曾诗健 22890727
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以上时间到科学技术部取号,按号将职称科研材料送交科学技术部审核。科学技术部根据二级单位的鉴定意见对职称申报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其科研成果部分内容进行盖章确认。无二级单位鉴定意见及签名和二级单位公章确认的职称申报材料,科学技术部一律不予受理。
三、职称科研材料的查找
(一)职称申报人如需复印中标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材料,请到相应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查找。若在相应二级单位未能查找到相关材料,再由二级单位科研科科长或科研秘书统一于2024年5月11日~5月13日到科学技术部集中查找。查找资料前,二级单位科研科科长或科研秘书务必要先汇总好本单位所需查找科研项目的下达年份、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为了保证科研工作的高效管理,不受理个人查找业务请求,请理解并相互告知。(如需到学校档案室查找材料,需要填写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再到学校档案室查找)
(二)科学技术部网页中已经储存了多年的中标项目文件及相关材料扫描文档,请有需要的教师及科研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附件:1.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材料审核表
2.广东医科大学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