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接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东社联通〔2023〕3号),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面向全市通过招标形式择优立项。为做好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围绕东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等中心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奋力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投标范围
主要包括市直有关单位、各园区、镇(街道)、市内各高校、科研院所、社科社团。
三、招标课题
本次招标课题共10项,课题名称详见《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附件1)。每项招标课题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的标书不予受理。
四、投标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不具备,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肯定的除外。
(三)课题组成员对所投标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项课题应标,可担任1项其他招标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五、结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为7个月,从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3年10月中旬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中标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规定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申报。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须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文档报送至科技处405办公室,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题目、内容、汇总排序一致)发送至kjcsheke@gdmu.edu.cn邮箱。
七、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胡良平 13925773599
湛江校区:蔡卓君 0759-2388325
附件:1.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
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书
3.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
科技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