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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及签订合同书的通知

2023年03月08日 09:08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原文网址:http://wsjkw.gd.gov.cn/zwgk_bmwj/content/post_4121912.html我校共获得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36项,资助经费20.5万元。其中立项资助项目26项,立项非资助项目10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陆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dmde.net/,下称项目管理系统)查询及确认项目立项资助情况。

二、2023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须签订和执行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合同书的填报及提交等程序及要求见《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签订程序》(详见附件),请负责人认真研读后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及在线提交,待学校及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打印上交。

三、项目负责人校内网上填报及提交合同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42016:00;待学校及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负责人下载合同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左侧二钉装订成册,签名完整(有合作单位项目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交至各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收集汇总后于202351716:00前报送至所在校区科技处。逾期未能填报、提交及报送项目合同书者视为放弃立项资助。

2021年起,省卫健委不再返还纸质版合同书。纸质版合同书经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书电子签章,合同书即时生效。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生效的合同书(带电子签章)一式1份,签名完整后于2023918日前交二级单位汇总,由二级单位再次统一收集报送所在校区科技处留底

四、合同书填写要求

(一)合同书所列各项内容应与项目申报书相一致,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须单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详细列出调整内容,并说明理由和依据,经学校审核后报省卫计委批准。如申请的财政资金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项目自筹经费补足,保证项目的原定任务目标和总经费投入不变。项目管理系统将自动导入申报书中部分内容到合同书,包括首页、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人员信息等。

(二)合同书中凡不填内容或数字的栏目,均应用斜杠(“/”)或“0”表示,不得空白。

(三)合同书的保密条款原则上不要求填写。如有因保密确需填写的,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于管理单位各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合同书,不得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审核和变更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及管理程序另行办理。

(四)其他填报要求详见项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五、纸质版合同书形式审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名、签署时间及页码完整;

2. 纸质版合同书版本号与系统中合同书的版本号一致;

3. 承担单位为直属附院的项目须加盖直属附院公章;

4. 有合作单位(非承担单位即视为合作单位)的项目,须在合同书相应位置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六、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抓紧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科研任务,提升创新能力。项目所在二级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提高项目绩效。

七、项目研究期限为2,到期后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3号,网址链接:http://kj.medste.gd.cn/Html/sciedu/Class3153/Class1178/26040820150605095100.html)有关规定申请结题验收或延期结题。

验收结题程序:自2015年起,验收结题申请通过管理系统提交,逐级审核通过后打印上交纸质版结题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书到期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合同书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广东省卫健委和学校不再每年另行发布该类别项目的验收结题及延期结题通知。

八、请相关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将附件文件下载并打印,与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同作为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立项项目档案保存。学校历年的项目立项文件及结题证书和合同书、申请书签章页等材料可登陆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kjc.in.gdmu.edu.cn/xzzx.htm)处下载存档。

九、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638号)及《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请其中涉及临床研究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48.20)按要求登记备案(账户密码请联系项目研究所在医院科教部门或伦理委员会获取),已开始实施的项目仍须登录系统补报备案信息。项目相关信息经所在医院、当地卫健局和省卫健委逐级审核通过后视为备案成功。未经备案及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立项的临床研究项目,一律不得开展项目研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1906047

(二)科技处联系人:

东莞校区:刘秋婷 0769-22896206

湛江校区:吴娟莉 0759-2388523

直属附院科研部联系人:严颖波0759-2387506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

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获2023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件3: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签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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