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的通知》(湛科〔2023〕47 号),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提升科研经费使用绩效,现组织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入库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企业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和本次申报入库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同一专题申报入库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入库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企业有3项及以上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企业有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未结题;
3.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本年度将重点加强科研诚信有关事项的审核,其中以重复申报项目为重点监测点,请各位申报人谨慎自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查,如确认为重复申报,将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项目负责人、企业未按要求填报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5.申报入库项目不符合相应专项、专题申报入库基本条件;
6.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人员须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zj/login/)进行注册,填报入库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已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管理和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入库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专题主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完成入库。
三、申报时间
校内网上申报及提交截至2023年5月29日17:00。
须加盖学校公章的附件(如项目申报承诺函、项目合作协议书等)应于5月23日上午11:00前签名完整后报送所在校区科技处统一盖章,合作协议须进行线下合同审批。
四、其他要求
(一)之前参与过线下征集的人员也须参与本次系统填写。(《关于征集2023年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的通知》http://oanews.gdmu.edu.cn/oa/info/infoShowActionForPortal.do?method=getInformation&id=00000000841c0d1f018489718ba753d4)
(二)本次入库项目征集后才能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在库项目须删除后,重新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入库,正式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得修改。
(三)申报入库项目须提供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附件3)、项目组人员学历学位职称佐证、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佐证和上年度项目牵头单位财务状况佐证(以单位到所在校区科技处拷贝获取),以及所申报专题入库条件要求的其他佐证。
(四)本次征集项目入库工作是组织实施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正式申报项目时以组织申报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科技处: 吴娟莉 0759-2388523;王红蕾0769-22890727
(二)综合性业务咨询: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 陈军成,0759-3335154。
(三)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65。
(四)专题业务咨询:请联系申报专题联系人进行咨询。
科技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