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提升青年教师自身学科素养、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教书育人的基础资源,根据《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关于组织实施“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4大工程”“10个100计划”的通知》《广东医科大学“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实施方案”》,拟组织开展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2万元/项;
(二)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额度0.5万元/项。
二、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1年,统一填写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项目到期必须申请结题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为青年教职员工,女性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男性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
(二)自然科学类限额申报10项,人文社科类限额申报20项,若申报数量超过推荐数量,科技处将委托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办公网上公示;
(三)项目参与人员中必须有不少于1名本科生或硕士生;
(四)人文社科类项目参照《“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人文社科项目课题研究方向》(附件1)选择课题方向开展研究。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设方向,项目申报者自由选题研究。
四、结题要求
(一)通过承担项目,青年教师深化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提升自身学科内涵素养;
(二)体现对学生的培养,注重参与成员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各方面能力的提升;
(三)要求研究项目的部分成果应用于或用于改进实验教学课程训练或作为理论教学拓展的素材纳入理论教学课程、作为案例讲授,丰富理论教学的创新性案例;
(四)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得到提升。
1.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或广东医科大学学报研究论文,同时论文必须标注本基金项目批准号;
2.人文社科类项目: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刊物研究论文,同时论文必须标注本基金项目批准号。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申报书(附件2)后,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二级单位(文件名备注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10月8日11: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Ykjc@gdmu.edu.cn(文件名备注为:二级单位+2023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同时,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两校科技处。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书,项目立项后报送一式三份。
评审以电子版为准,请确保电子版内容完整。因项目限项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填报,并及时报二级学院,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不接受个人提交汇总表,以免漏项。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须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年度将进一步重点加强科研诚信有关事项的审核,其中以重复申报项目为重点监测点,请各位申报人谨慎自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查,如确认为重复申报,将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二)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东莞校区:王红蕾0769-22890727;
湛江校区:蔡卓君0759-2388352。
科技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