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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校生物医学新技术政策学习和全面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8月28日 20:22  点击:[]


根据湛江市卫健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控局关于开展全省生物医学新技术全面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制度规定,全面贯彻全省生物医学新技术管理视频会议及专题培训工作部署,切实规范我校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试验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全流程管理,排查化解行业风险隐患,压实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现就组织开展我校生物医学新技术管理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总体安排

二级单位直属附属医院)要对照《条例》及配套制度汇编中的有关标准要求,逐项自查自纠,如有开展生物医学新技术的,要全面梳理现有项目,认真核查相关项目内容和项目合规性,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违规开展临床研究、转化应用等行为,建立项目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单独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

二、自查范围

(一)医学新技术8项自查

1.基因治疗新技术(病毒载体、非病毒载体、类病毒载体、无载体直接递送2.细胞及其衍生物治疗新技术(多能干细胞、组织干细胞、体细胞、细胞组分及衍生物、抗原特异性免疫细胞激活、生殖细胞/胚胎3.组织器官治疗新技术(组织工程、异种移植4.微生物治疗新技术溶瘤微生物、噬菌体、菌群移植5.脑机接口新技术(侵入式、非侵入式等)。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限

各二级单位本单位《生物医学新技术管理自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和《生物医学新技术自查项目一览表(附件2),以及自查报告于2026年8月31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gdmukjc@gdmu.edu.cn,邮件备注二级单位+818号令自查报告。

(二)自查报告组成1.二级单位概况及涉及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业务板块2.自查组织开展情况3.对照8项自查内容的核查结果与问题清单4.整改举措及完成时限5.长效管理工作计划6.附件项目备案等佐证材料


附件1.生物医学新技术管理自查结果汇总表

            2.生物医学新技术自查项目一览表

3.818号令政策解读与实务培训PPT



科学技术部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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