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湛江市科技局近期发布了2026年度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建设要重点围绕制造业当家发展战略的要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湛江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面向对象。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湛江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当年度可申报 1 个,其中,高校已建有 5 个市级工程中心,科研机构、医院已建有 3 个市级工程中心以及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市级工程中心的不再受理申报。
(二)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
(三)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四)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五)管理机制。研发机构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六)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基本条件(三)核算。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佐证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打印并胶装一式两份报送学校科学技术部,由学校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市级工程中心申报全年受理,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全年分上下半年两批次下达。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申报认定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湛科〔2022〕25号),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学技术部:
劳永乐 0759-2388352
(二)湛江市科技局:
宁经梁 0759-3339533
(三)系统技术支持:
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020-88696500。
附件:1.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2.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可行性报告(提纲)
3.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湛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4.申报认定承诺书
科学技术部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