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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年12月04日 17:1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校临床与基础的融合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依据《广东医科大学临床 + 基础科技创新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现启动2024年度 “广东医科大学临床 + 基础科技创新专项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创新团队等。

(一)定向指南

定向指南主要定向面向发布指南医院、由该医院的临床和科技人员(包括该医院双聘的大学科技人员)牵头组建团队申报。

1.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2.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3.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

4.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

5.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6)

6.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佛山妇女儿童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7)

7.广东医科大学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集团深圳宝安中心医院“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8)

(二)开放指南

共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约10万元。

主要资助青年项目,面向学校和上述医院的青年临床或科技人员牵头自由申报,旨在促进坚持以临床需求、疾病与健康问题为导向,重点鼓励、引导、组织基础与临床学科间的交叉融合。项目团队成员来自不少于两个单位,所有课题成员年龄申请当年1月1日不满35岁(女性放宽到38岁)。

(三)申报限制要求

1.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请/主持(含联合申请/主持2项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参与不限项。

2. 申请人申请各类型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3. 申请书模板见附件9

二、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人根据指南填写申报书后,20241212日前将申报书附件9及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报送至二级单位(文件名备注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定向/开放,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24121316:00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gdmukjc@gdmu.edu.cn文件名备注为:二级单位+“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计划”

注意:发送科学技术部的申报书须为经申请人(联合申请人)及参与成员签字,申请人(联合申请人)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完整扫描件。汇总表须提供可编辑excle版本及二级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定向项目统一由各定向指南医院汇总,开放项目由申请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医院汇总

2.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2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评审以电子版为准,请确保电子版内容完整为避免漏项,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接收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各医院定向项目在对应医院进行伦理审查,校本部项目伦理审查二级单位将《医学伦理审查汇总表》(附件11)、项目申报书完整版发送zengshijian@gdmu.edu.cn,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计划”伦理审查,联系电话0769-22896211。

2.如涉及动物实验,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须申请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学校申请见实验动物中心通知要求(http://sydwzx.in.gdmu.edu.cn/info/1004/1729.htm),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发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发动物中心办理。

3.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须在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4.所有获得本基金支持的项目,所产生的论文、成果、专利等都必须以“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学院)为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署名中排在末位的通讯作者),同时必须在获得基金支持的标注中标注“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基础科技创新专项计划”,英文“Special Project for Clinical and Basic  Sci&Tech Innovation of Guangdong Medical University”。

四、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联合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联合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5.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一)开放指南联系人

科学技术部:东莞校区 王红蕾 076922890727,湛江校区 蔡卓君 07592388523

(二)定向指南联系人

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陈东宇,07592387506

2.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卓一南 18826410942

3.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施明杰,17671302520

4.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李波霖, 18160673917

5.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黄浩海,13412850271

6.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佛山妇女儿童医院:王星,18038831141

7.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集团深圳宝安中心医院:王欣 13088810509



广东医科大学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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