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国家、省、市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建设一批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类重点实验室。
(一)学科类重点实验室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建设,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以提升湛江市源头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为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创造并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推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为湛江市产业技术创新升级提供强大支撑。
(二)企业类重点实验室
依托湛江市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建设,聚焦湛江市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科技进步为目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先进工程技术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强与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协同与衔接,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在湛江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学科类重点实验室成员近三年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且各类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近三年中每年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三)实验室定位和目标清晰、研究方向明确且不与现有市级及以上已建重点实验室重复,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且与实验室名称相符合;
(四)与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等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中,固定人员应当在10人以上,其中学科类重点实验室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不少于4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不少于2人;
(五)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实验场地,相关领域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本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注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和疑问,请参阅平台使用帮助及咨询技术人员。
(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申报承诺函及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并胶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报送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直接报送),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湛江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2024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全年受理申报。(注:提交后请联系科学技术部审核)
五、其他要求
(一)市重点实验室命名格式为“湛江市××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Zhanjiang Key Laboratory of ××”,其中“××”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撤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并按照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把好申报资料审核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四)本年度申报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承诺放弃本次认定的财政政策性资助资金,我局后续将通过设立“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专题项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湛江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学技术部:吴娟莉2759-2388523
(二)湛江市科技局:陈军成0759-3335154。
(三)系统技术支持:黎文凤0759-3220726。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