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保障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各单位申请科学技术部公章用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用印流程:所有用印材料需先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科学技术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由二级单位科管人员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二)用印地点:湛江校区科学技术部综合楼2101室或2102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娟莉 0759-2388523、蔡卓君 0759-2388352。
(三)用印时间:当前科学技术部人员紧张,为保障工作效率,用印集中时间: 工作日9:00-11:00。需委托科学技术部进一步盖学校公章的材料,请至少提前两天交至湛江校区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