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作为广东医科大学的非直属附属医院,有着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基础研究资源的有效利用,联合成立了“广东医科大学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联合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中心实验室”),此联合重点发挥我校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与帮扶作用。现启动广东医科大学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联合中心实验室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以联合中心实验室为支撑,本着“校院协同、以点带面、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由我校派出五个科研团队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五个课题组进行一对一帮扶,在科研平台建设、课题申报实施、研究生培育、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学术交流诸方面展开合作,切实提升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科研创新能力。
二、考核要求
1、项目期限:2年。
2、科研平台建设:每个科研团队项目期内协助提升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现有硬件资源科研效率,协助提升促进其科研人才与团队创新水平,拓展双方可共享科研资源空间。
3、人才培养:每个科研团队项目期内联合培养学术型研究生1-2名,专业型研究生1名。
4、学术交流:采取联合课题组内帮扶模式,开展基础科研合作,每个科研团队项目期内指导帮扶课题组进行课题申请、课题实施、文章撰写、专利申请以及申报奖项。同时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选派专家到科研团队进行学习、学术交流和访问。
5、科研成果:每个科研团队项目期内协助帮扶课题组发表不少于1篇SCI 或核心期刊文章,成功申请不少于1项市厅级及以上课题。
三、资助方式
1、科研经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年出资100万元用于科研经费,共资助5个合作课题组,分2年资助,每年每个合作课题组资助10万元。
2、专家指导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通过签约方式聘用五名合作专家为特聘教授(或科研顾问),指导费为税前2500元/月,时间从签约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研究生补助:我校科研团队派研究生或其他科研人员去联合中心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补助每人1000元/月。
4、科技成果奖励:由我校科研团队指导并协助帮扶课题组所在的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成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卫健委、教育部等国家部委资助的国家级项目,或者成功获得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省级科技奖和市级科技奖,按照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关于科技奖励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标准为按照项目负责人奖励标准的40%执行(税前)。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经历,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优先考虑招收有学术型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
2、研究方向:根据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学科优势,本项目优先考虑妇科肿瘤、胶质瘤、胆管癌、青光眼/白内障、骨癌痛等方向。医院简介及帮扶课题组负责人简介详见附件1。
五、项目流程
1、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内遴选5个研究方向(即5个团队);
2、我校发布项目征集通知,收集报名信息;
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结合5个研究方向在我校遴选5个项目负责人与医院的5个团队组成一对一帮扶课题组;
4、入选的我校项目申报人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签约聘用,开展课题合作;
5、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对帮扶课题进行全程监督并随时跟进进展情况,若项目申报人未能达到考核要求,则终止该项目的所有资助。
六、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广东医科大学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联合中心实验室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2),同时附上《个人简历》及主要成果作为支撑材料,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7点前统一发送到邮箱gdmukjc@g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
东莞校区刘晓会、刘吏婷:0769-22896206
(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科研教学部陈燕如:0752-2288522 15626461116
科技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