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通知》(粤基金字〔2023〕5号),我校共获2022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于医药健康领域)面上项目7项,共获资助金额105万元(具体项目和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合同
1、本次项目合同签订统一采取线上签订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知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收到任务书签订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尽快与省基金委签订项目任务书。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6日前提交二级单位审核,请各二级单位管理员于4月8日前提交学校审核。
2、本年度面上项目采取纸质签章方式签订任务书,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并按照《省基金任务书管理操作指引》(附件2)的要求逐项填写任务书和申请书,检查无误后再上传系统(须按页码顺序整本扫描上传)。任务书和申请书由科技处统一打印盖章后再通知各项目负责人领回填写上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二级单位管理员对照《省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任务书和申请书检查要点对任务书和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行提交学校审核。
4、按照《省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要求,项目如有合作单位且有经费分配,需上传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完整的《合作协议》电子版PDF。
二、项目实施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省基金项目通过阳光政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痕迹”管理。项目在研过程中每个自然年度的4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应在阳光政务平台完成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写。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变更申请。项目完成后,应按照省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验收。
三、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刘吏婷,0769-22896206
湛江校区:吴娟莉,0759-2388523
科技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