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据广东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报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外语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类型
(一)外语学科专项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广东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繁荣广东省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提升外语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外语人才培养,从而推动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二)外语信息化专项
1.“外语信息化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
2.“外语信息化专项”设立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3.“外语信息化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3年度“外语专项”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3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83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
7.“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一般项目我校各限报2项,青年项目各限报1项,共计可申报6项。
(二)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1.“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
2.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三)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1.“外语学科专项”全省拟立项23项,其中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2.“外语信息化专项”全省拟立项26项,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8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外语专项申请书》后再在系统提交。《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填写“外语学科专项”或“外语信息化专项”。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五)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4月13日10:00—5月5日中午12:00;
2.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5日下午5: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项目管理
1.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2.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四、特别提示
1.“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五、联系方式
工作责任人:李宝红:联系电话:22896208
工作联系人:
湛江校区:蔡卓君 0759-2388352
东莞校区:胡良平 13925773599
电子邮箱:kjcsheke@gdmu.edu.cn
附件:2023年度“外语专项”研究方向指南
科技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