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东莞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3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的通知》,我校共8项获得2023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立项(详见附件),资助经费共计64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请于5月3日-13日下午17:00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2023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因科技局财政经费预算紧张,项目资助经费从10万元调整为8万元,自筹经费及经费预算明细须作相应的调整,同时项目执行期统一为2023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除上述经费预算和执行期须按要求调整外,《任务书》中其余内容须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 份,签名完整,交至东莞校区科技处404办公室,由科技处统一盖学校公章并报送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等进一步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逾期不提交《任务书》,视为放弃项目立项。原则上在《任务书》终止日前3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任务书》到期后6个月内须主动提交验收申请,逾期6个月不提交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东莞市科技项目管理业务系统提交验收申请通道常年开放)。请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抓好项目实施,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映。
(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638号)及《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请其中涉及临床研究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48.20)按要求登记备案(账户密码请联系项目研究所在医院科教部门、伦理委员会或学校科技处获取),已开始实施的项目仍须登录系统补报备案信息。项目相关信息经所在医院、当地卫健局和省卫健委逐级审核通过后视为备案成功。未经备案及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立项的临床研究项目,一律不得开展项目研究。
三、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王红蕾 0769-22890727
湛江校区:蔡卓君0759-2388352
科技处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