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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2023年05月30日 15:39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湛江市科技局通知,为规范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掌握项目实施效果,拟组织对已到期或超期的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向湛江市科技局申请验收结题。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题项目范围

1.以“广东医科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的2021年立项并于今年6-8月到期验收结题的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立项项目。

2.以“广东医科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的2020年立项并于去年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的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立项项目。

3. 以“广东医科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的自2017年以来逾期未验收的项目,必须在本次申请验收或者结题。

4.以“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医院另行组织验收结题。

二、验收结题形式

如申请结题项目达到一定数量,学校将组织校外相关专业专家采用会议审核方式验收结题;如申请结题项目数过少,则交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验收结题,费用自理。

20202021年年度立项拟验收结题的项目备齐相关材料(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等材料,2020年度项目须同时附上变更申请表)后,登录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新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zj)申请验收,学校及市科技局初审通过后,由学校(或市科技局)组织三名或以上(单数)相关专业外单位专家进行材料会议审核验收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后,负责人扫描专家验收意见及验收专家名单签名表并上传至系统中再提交验收书。验收书通过学校及市科技局审核后,按要求打印一式三份并装订后报送所在校区科技处。

如有2016年及以前立项项目(项目信息不在新系统里)拟申请结题,须填写《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附件1,以下简称《验收书》),连同《验收书》中附件清单要求报送的材料(详见第三点:验收结题材料要求)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校区科技处2017-2020年度立项项目拟申请结题,请参照2021年度项目要求执行,另交延期结题说明并签名确认。

说明:原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旧系统)已关闭。

三、验收结题材料要求

(一)申请验收结题项目须上交的材料

1.2016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按以下顺序装订)

1)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见附件1);

2)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参考附件2要求书写);

3)项目合同书(签名盖章版本的复印件);

4)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延期申请表(附件4,涉及变更的项目须提交,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时务必同时提交已审核通过并盖章确认的延期申请表,延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须同时提交个人延期结题说明并签名确认,延期几年交几份);

5)项目立项文件;

6)已发表的相关论文等成果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意:论文及其他成果材料必须与立项项目相关,且已公开发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左侧二钉装订并交二级单位汇总后报送所在校区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只须提交《专家验收意见》(附件3,由项目负责人预填写)及《2023年度广东医科大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验收结题项目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填写,附件5,命名为“二级单位+2023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题专家验收意见”字样,并发送至科技处公共邮箱gdmukjc@gdmu.edu.cn

2.2017-2021年度立项项目(按以下顺序装订)

1)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系统网上填写,无需交纸质版材料);

2)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待科技局审批同意验收申请后自动生成验收书,即可先打印无专家签名的验收书,签名页和专家验收意见页务必单面打印);

3)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参考附件2要求书写,此报告在验收书模块中,填写后打印出来即可);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签名盖章版本复印件);

5)项目立项文件;

5)项目合同书约定的论文等成果及证明材料。注意:论文及其他成果材料必须与立项项目相关,且已公开发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左侧二钉装订并交二级单位汇总后报送所在校区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只须提交《专家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预填写,附件3)及《2023年度广东医科大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验收结题项目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填写,附件5,命名为“二级单位+2023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题专家验收意见”字样,并发送至科技处公共邮箱gdmukjc@gdmu.edu.cn

(二)2021年度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须登录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申请项目变更,待学校及科技局审批后打印一式三份材料报送所在校区科技处。

四、验收结题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注:2017-2021年度立项项目请参照以下1-3点,2016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直接参照以下第3点。

1.系统提交验收申请:66日前。

2.系统提交验收书:待组织专家评审后,负责人上传专家意见至系统中,学校科技处及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即可打印上交。

3.提交验收纸质材料时间:69日前。

4.逾期未报送结题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湛江市科技局申请结题验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王红蕾 0769-22890727

湛江校区:吴娟莉 0759-2388523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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