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 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 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 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 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 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 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 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 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 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 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 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 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 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3年6月5日起受理项 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 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 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五、联系方式
工作责任人:李宝红 联系电话:22896208
工作联系人:蔡卓君 0759-2388352(湛)
胡良平 0769-22890727(莞)
电子邮箱:kjcsheke@gdmu.edu.cn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
科技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