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3]154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有关要求,省中医药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原则上对广东省中医药局2021年度课题及2020年度延期验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含2020、2021年立项的新冠应急专项课题),对2021年度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的课题进行研究期限变更,2020年度课题不再进行延期。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5。
2022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
二、验收方式及程序
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验收。
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zyky.gdmde.net)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变更实施期限申请,逐级上报,具体程序见附件1。为加强单方验方及特色技术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开展确有成效,省中医药局将在各地市及有关推荐单位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单方验方项目和重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审核。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校内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12:00。系统内需要提交或上传的材料包括:
1、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2、项目合同书;
3、项目下达文件;
4、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及相关成果材料;
5、项目延期申请的批复(延期项目需要);
6、项目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送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下资料电子版于6月25日下午17:00前交各二级单位汇总(文件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请二级单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资料于6月2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dmukjc@gdmu.edu.cn。(命名为:二级学院+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局课题验收)。其中,材料1(附件2)打印一式一份,二级学院盖章,报送两校区科技处;材料2、3在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并保存下载只提交电子版;材料4(附件3)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后提交电子版,待专家验收后反馈纸质版上传系统。为避免漏项,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
1、《2023年广东省中医药局课题验收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注意填写备注信息,二级单位汇总);
2、《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终止)申请书》;
3、《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
4、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验收结题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
四、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中医药课题后期管理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验收结题等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凡申请结题材料弄虚作假、逾期没有申请验收结题或因主观原因导致终止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资格,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对未能按合同提供相关条件或管理不善导致项目终止结题的承担单位,取消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资格。对年度结题率或总结题率低的项目推荐单位,广东省中医药局将按相应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推荐项目数额。
(三)联系人
1.省中医医药局:李文波,联系电话:020-83063701;
2.学校科技处:东莞校区 刘秋婷 王红蕾 0769-22896206,22890727;湛江校区 蔡卓君 0759-2388352。
科技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