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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广东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2023年07月09日 08:56  点击:[]


各单位、部门及校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学校2022年度科技工作总结暨2023年度科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广东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科技〔2021〕15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校校级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学校组织专家对处于运行期的校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考评结果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过考核评估,拟评定优秀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2家,良好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4家,合格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9家,基本合格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3家,不合格等级(主动放弃评估)校级重点实验室2家(见附件)。

二、考评为优秀、良好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继续保留在校级重点实验室序列,考评为优秀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考评为良好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三、考评为合格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继续保留在校级重点实验室序列。

四、评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实行末位淘汰(即基本合格中排名最后一位予以撤销),其余限期整改,整改期为1年(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整改期满后依本次考评指标再次组织考评,如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

五、主动放弃评估及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校级重点实验室予以撤销,不再纳入校级重点实验室序列。

六、各参评重点实验室应当抓住机遇“以评促建”,着力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持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切实提升科研能力水平,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

公示期79—71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技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吏婷、李宝红

联系电话:0769-22896206

邮箱:gdmukjc@gdmu.edu.cn

 

 

科技处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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