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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立项项目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3年11月09日 08:56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关于组织实施“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4大工程”“10个100计划”的通知》《广东医科大学“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实施方案”》《关于申报2023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及《2023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相关要求,现需收集立项项目的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一)根据《2023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的公示名单,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二级单位(文件名备注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11月22日11: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Ykjc@gdmu.edu.cn(文件名备注为:二级单位+2023年百项立项资料),同时,纸质版的申报书及汇总表(盖章)交两校科技处。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左侧二钉装订成册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须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年度将进一步重点加强科研诚信有关事项的审核,其中以重复申报项目为重点监测点,请各位申报人谨慎自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查,如确认为重复申报,将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项目参与人员中必须有不少于1名在校本科生或硕士生;

(三)所有填报表格中需签章处均须手写确认。

)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校本部获立项申报项目,根据伦理审查相关要求,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立项项目,须提出正式伦理审查,正式伦理审查批准通过方可启动项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立项项目,须按照附件1的《临床科研申报伦理流程》进行系统备案,于11月10日11:00前由二级单位统一将《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和《伦理审查委托函》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Ykjc@gdmu.edu.cn,联系电话0759-2388352,文件名标注为“二级部门+2023年百项医学伦理审查”。请项目申请人确保汇总表项目名称与申报书名称一致,请各二级单位认真核对。请二级单位务必按时报送审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属医院获立项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请与附属医院科研部或临床伦理办公室联系办理伦理审查手续。

2.请需要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学校实验动物中心网站按相关通知办理(http://sydwzx.in.gdmu.edu.cn/info/1004/1204.htm)。

3.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资料,包括《病原微生物研究项目备案及申请书》《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申报书(包含正文)及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0日上午10:00前发送材料至邮箱52890254@qq.com并联系学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联系电话0759-2388240)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东莞校区:王红蕾0769-22890727;

湛江校区:蔡卓君0759-2388352。

 

科技处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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