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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的通知

2024年03月28日 10:59  点击:[]

各单位、各学科:

《广东医科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发规〔2022〕1 号)第六条规定“学科建设实行学校、学科(一级学科、学科群等)、单位(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等)三级管理。”学校层面已于近期成立了学科建设委员会(校发规〔2023〕1号)。为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决定成立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委员会设置

《广东医科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章程》(校科技〔2023〕1号)第七条规定“学科建设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在一级学科、学科群中设立分委员会。”学校拟设置20个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由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建工作(分委员会及牵头单位见附件1)。

二、分委员会构成

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原则上从牵头单位、组成单位(见附表)中遴选推荐,主要包括学科负责人、学术方向(团队)负责人、重大项目/重点平台负责人等。设主任1名(学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名一般应涵盖组成单位,秘书1名。报学科建设委员会审定,每届任期4年。可吸收校外该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或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学科群分委员会与一级学科分委员会成员尽量不交叉、不重叠。

三、委员条件

委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科研事业,治学态度严谨;为人正直、处事公正,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主要研究方向稳定、特色和优势明显。

委员的业务条件由学科结合实际情况自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及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委员(含校外委员)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二)各学科充分酝酿,2024415日前将《学科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科学技术部初审,科学技术部初审同意后,各牵头单位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2023年430日前将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学科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校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汇总后提交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审定。

(三)有关规定按《广东医科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发规〔2022〕1 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科学技术部联系。

联系人:陈明哲,联系电话:15992752135

电子邮箱:cmz@gdmu.edu.cn

附件:1.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组成单位汇总表

2.学科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广东医科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发规〔2022〕1 号)

 

科学技术部

2024328

附件1:

 

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组成单位汇总表

 

序号

一级学科或学科群名称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1

临床医学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广东省衰老相关心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

2

基础医学

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广东省医学分子诊断重点实验室等

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养老产业研究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研究院、湛江医保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4

药学

药学院

药学院、海洋医药研究院、广东省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药剂科等

5

中药学

药学院

海洋与热带医学院(筹)、中医药健康学院(筹)、药学院、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6

中西医结合

附属东莞第一医院

中医药健康学院(筹)、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7

生物学

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广东省医学分子诊断重点实验室等

8

护理学

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妇儿医学院、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护理部等

9

医学技术

医学技术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广东省医学分子诊断重点实验室,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检验科、病理科、眼科、医学影像科、口腔科、康复科等

10

口腔医学

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筹)

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筹)、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口腔科等

11

心理学

人文与管理学院

人文与管理学院等

12

公共管理

人文与管理学院

人文与管理学院等

13

医学人文

人文与管理学院

人文与管理学院等

14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等

1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6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等

17

体育学

体育教学部

体育教学部等

18

老年全周期健康学科群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养老产业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广东省医学分子诊断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衰老相关心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

19

海洋医药与热带医学学科群

海洋医药研究院

海洋与热带医学院(筹)、海洋医药研究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养老产业研究院)、广东省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20

医工交叉学科群

广东医科大学东莞创新研究院医工融合创新中心

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东莞第一医院、附属东莞松山湖中心医院顺德妇女儿童医院、广东医科大学东莞创新研究院医工融合创新中心、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养老产业研究院)、药学院、海洋与热带医学院(筹)等

注:因学校发展需调整建制的学科(群)、单位,学科建设分委员会及其人员构成应同步进行相应调整或动态调整。

 

附件2:

_(学科名称)_学科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主要专业方向及社会兼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填主任委员兼负责人、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等)

1












2












3












4












5












6












7












8












 

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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