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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9日 10:11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关于组织实施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4大工程”“10个100计划的通知》《广东医科大学牢记初心担使命,争做育人大先生主题活动2022-2024年)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实施方案》《关于申报2022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组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杜绝无故长期拖延项目不结题现象,确保学校科研经费合理、有效使用,现拟组织2024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2022年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须申请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左侧二钉装订成册:

(一)《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表》(附件1);

(二)立项项目申请书;

(三)成果证明材料(含正式发表论文、论著、教材、成果鉴定和获奖材料等);

(四)其他相关材料。

二、结题验收形式及所需成果要求

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所在申请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中的结题标准和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指标进行验收评审。

(一)通过承担项目,青年教师深化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提升自身学科内涵素养;

(二)体现对学生的培养,至少培养一名本科生或硕士生,注重参与成员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各方面能力的提升;

(三)要求研究项目的部分成果应用于或用于改进实验教学课程训练或作为理论教学拓展的素材纳入理论教学课程、作为案例讲授,丰富理论教学的创新性案例;

(四)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得到提升。所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及论著等成果材料须标注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结题验收。

三、结题验收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所需的纸质版材料及《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4年4月17日前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材料后于2024年4月18日下班前将《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Ykjc@gdmu.edu.cn,主题标注为“二级单位+2024年度百项结题项目”字样,验收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所在校区科学技术部。

(三)科学技术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填报表格中需签章处均须手写确认

(二)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二钉装订成册。

(三)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含排名顺序)或新增(项目负责人已申请变更且已经所在二级单位及科学技术部审批、备案者除外),且仅限于项目申请书中列出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的成员。

(四)学校百项青年研究项目资助计划项目每年组织结题验收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对无故不申请项目验收结题,也不提交任何情况书面说明者,项目按撤项处理并扣留资助经费余款,学校将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部分或全部追回已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并限制其申报校外限项项目。

(五)经费使用情况需经财务部签字盖章确认。项目结余经费请及时合理使用完毕。

(六)提交与课题无关的成果材料等行为或涉科研诚信风险。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东莞校区:王红蕾0769-22890727;

湛江校区:蔡卓君0759-238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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