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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原始记录补交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8日 10:35  点击:[]

各单位、部门及各有关人员:

根据科技处2023年3月1日公布《关于规范学校专利申请工作的通知》与《关于规范学校学术论文发表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2023年12月21日公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统计及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已经收集到65篇论文与27项专利的实验原始记录。鉴于我校首次采用网络管理系统较大范围收集实验原始记录,现布置2023年度实验原始记录补交工作,本项工作主要用于科研诚信审核及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登录学校“网办大厅”(论文版块系统已经做了修改,只有标注“*”的为必填选项,其它选项可以不填,然后直接上传附件,附件单个容量不超过100MB,同一科研成果可以拆分上传多个附件),提交实验原始记录扫描件;也可以线下提交实验原始记录电子版至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然后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部,学校科技部建议尽可能网上提交;附件名称请注明“申报者姓名+科研成果类型(论文或专利)+科研成果名称+实验原始记录+拆分附件序号”。本年度实验原始记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后续科学技术部将从系统导出详细数据进行通报,并以该上报数据作为后续科研诚信调查及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积分核算依据,原则上不予补报。本年度必须提交实验原始记录(扫描电子版、含实验者与审核者签名)的申报对象如下:

一、研究性论文

(一)论文按单位自然排序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医科大学”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的研究性论文;

(二)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本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医科大学”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的研究性论文;

(三)无通讯作者的自然科学类研究性论文。

二、专利

我校作为独立完成单位且权利人是学校或第一完成单位且权利人是学校的授权专利必须提供实验原始记录。

联系人:廖淑莉、刘秋婷

联系电话:0759-2388523或13828250986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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