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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

2017年04月21日 17:31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接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7]73号,见附件5),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666号)之相关规定,省中医药局拟对中医药科研课题进行检查验收。详情可登陆省中医药局项目管理系统网页查阅(网址链接:http://210.21.85.102/indexAction!to_articleView.action?articleId=5295d5e65b8968ab015b8ab6f06700cd),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验收课题范围

广东省中医药局2014年度已申请延期课题以及2015年度课题。须申请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如有遗漏,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二、结题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申请结题的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包含下列材料之一。

1.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必须注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复印件(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清样),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及学术会议所发证书。

2.如出版专著,请提供所写主要章节的复印件。

3.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结题、中止和延期者,分别填写《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附件2)、《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附件3,延期申请仅限2015年度立项的课题)。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而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以后不再受理。

2.请负责人填写上述表格(须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打印一式五份纸质版文档,连同论文、专利等成果材料一并报送至二级学院各二级单位收集汇总验收结题材料后,连同填报的《申请2017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于2017524下午4:00报送至所在校区科技处;电子版文档同时发送至科技处公共邮箱gdmckjc@126.com,标题注明为“二级单位名称+2017年省中医药局课题结题材料”字样。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课题立项后的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2.2017年度仅开展一次结题验收工作,2014年度延期课题可以在今年或2018年申请结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湛江校区:吕水燕0759-2388523;东莞校区:尹金宝0769-2289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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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

    2017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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