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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5年06月09日 16:40  点击:[]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年)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一一年三月

说      明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编制

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1  哲学

0101 哲学

02  经济学

0201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3  法学

0301 法学

0302政治学

0303 社会学

0304 民族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6 公安学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3体育学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07  理学

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

0703 化学

0704 天文学

0705地理学

0706 大气科学

0707 海洋科学

0708 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

0710 生物学

0711 系统科学

0712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713 生态学

0714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8  工学

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2 机械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6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电气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3 建筑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0829 林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3城乡规划学

0834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5软件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公安技术

09  农学

0901作物学

0902园艺学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植物保护

0905畜牧学

0906兽医学

0907林学

0908水产

0909草学

10  医学

1001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2临床医学

1003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7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8 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9 特种医学

1010 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11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1  军事学

1101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1102 战略学

1103 战役学

1104 战术学

1105 军队指挥学

1106军制学

1107军队政治工作学

1108军事后勤学

1109军事装备学

1110军事训练学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1202 工商管理

1203农林经济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理论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1304 美术学

1305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附:

专业学位授予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0853  城市规划

0252  应用统计0951  农业推广

0253  税务0952  *兽医

0254  国际商务0953  风景园林

0255  保险0954  林业

0256  资产评估1051  *临床医学

0257  审计              1052  *口腔医学

0351  法律1053  公共卫生

0352  社会工作1054  护理

0353  警务1055  药学

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

0452  体育1151  军事

0453  汉语国际教育1251  工商管理

0454  应用心理1252  公共管理

05511253  会计

0552新闻与传播1254  旅游管理

0553出版1255  图书情报

0651  文物与博物馆1256  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1351  艺术

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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